2017年五周年艺术品拍卖会 --- 金银锭
83 明广东“南雄府征收嘉靖三十六年夏季分椒木银五十两五钱正银匠姚魁”五十两银锭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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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录 号 83
拍品名称 明广东“南雄府征收嘉靖三十六年夏季分椒木银五十两五钱正银匠姚魁”五十两银锭一枚
尺寸(CM) --
作者/年代 -- / 暂无
质地/形式
钤印/款识 /
估价 150,000-150,000
备注 明广东“南雄府征收嘉靖三十六年夏季分椒木银五十两五钱正银匠姚魁”五十两银锭一枚,重:1845.4g,原始包浆,刻字清晰,锭型优美,品相一流,品种少见,十分难得,极美品
编者按:此锭为广东南雄府铸造,应为明朝嘉靖年间征收用于平定倭寇的军饷银。明代政府早期实行严格的海禁政策,禁止民间的海外往来通商,但是为了维护大明与海外诸国的关系,“朝贡”成为了明政府和海外国家的主要贸易形式。朝贡是由官方出面组织商人来华进行贸易,其附载货物由明政府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口岸设立市舶司统一负责清点,并按明政府定价付款。椒木银即对朝贡物品中胡椒和苏木的抽税。胡椒苏木盛产于东南亚热带地区,是贵重的香料和染料,通过朝贡大量输入中国,甚至被用作发放官俸。《大明会典》记载永乐二十二年“令在京文武折俸钞俱给胡椒苏木,胡椒每斤准钞一十六贯,苏木每斤八贯”。
明代军队初期建制是卫所,卫所军士世居一地,且耕且守。战时军费不足由食盐开中法补充。嘉靖年间募兵制开始推行,募兵为职业军人,其所发薪俸即为军饷。这件明代五十两银锭纪录了南雄府朝贡抽银作为军饷开支使用的情况,是明代广东省南雄府作为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中心的实证遗存,也从侧面体现了明代军队制度演变和当时军饷的来源概况,十分珍贵。
拍卖会名称 2017年五周年艺术品拍卖会
专场名称 金银锭
合作伙伴
中国嘉德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北京保利
北京保利拍卖有限公司 北京翰海
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 北京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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